關于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
時間: 2026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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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? ? ? ? ?號:國辦發〔2026〕4 號
發布時間:2026 年 2 月 11日
發布部門:國務院辦公廳
主要目標:
到2030年,基本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,各類型電源和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,市場化交易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70%左右。跨省跨區和省內實現聯合交易,現貨市場全面轉入正式運行,市場基礎規則和技術標準全面統一,市場化電價機制基本健全,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形成。到2035年,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,市場功能進一步成熟完善,市場化交易電量占比穩中有升。跨省跨區和省內交易有機融合,電力資源的電能量、調節、環境、容量等多維價值全面由市場反映,電力資源全面實現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,以電力為主體、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形成。
核心內容:
1.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實現路徑
2.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制度
3.全面建設更好發現價格、調節供需的現貨市場
4.持續完善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中長期市場
5.加快建設支撐電力系統靈活調節的輔助服務市場
6.完善更好實現環境價值的綠色電力市場
7.建立可靠支撐調節電源建設的容量市場
8.打造規范有序、便捷高效的零售市場
9.進一步推動發電側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
10.擴大用戶側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范圍
11.有序推動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
12.統一電力市場規則體系
13.健全電力市場治理體系
14.完善電價形成機制
15.統一電力市場技術標準
16.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信用制度
17.加強電力規劃與電力市場的銜接協同
18.加強應急處置與風險防控體系建設
19.建立電力市場評價制度
全文鏈接: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_國務院文件_中國政府網